无真相不正义!

作者 | 叶正松

来源 | 江淮医学

本文为江淮医学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不可转载

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该视频配文称,4月29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何物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120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事件很妖,但网络疯传。

之所以特别引人关注,是因为此前在西安和上海,均发生过病人等核酸而被医院拒诊事件。

但是圈内人都一眼就看出了江苏睢宁这一事件的不同之处,或者说破绽。那就是西安和上海的涉事医院为疫情暴露医院,未被门诊接诊,按流程患者应该前往指定医院就诊,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前往,归根结底属于疫情下医疗资源挤兑的问题,与睢宁此次事件完全不一样。

江苏睢宁这一事件中,婴儿在县医院门诊并没有受阻,而是已在诊室中,说明医生已经接诊了。既然如此,那么家属称孩子没有核酸,医生没给治疗措施,就不攻自破。因为既然要卡核酸,那也是在门诊这一关,没有理由接诊了又因为核酸结果没出来而不采取急救措施,这一点,无论如何说不通,也站不住脚。

可就是这样一个破绽百出的视频网贴,因为被“等核酸医生拒诊死亡”这一信息的加持,硬是点燃了无数网民的怒火,并且,还真让医院、医生、甚至卫健委都背了锅!

今天凌晨,官方发布了情况通报,公布了事件具体调查经过和处理结果。

通报比较详尽,我看后真是如鲠在喉,百般滋味在心头。通报很长,我梳理了一下,大致三个要点:

1、患儿不是父母送医的,而是其姑奶奶送诊的。(据悉,孩子的父母,一个只有19岁,一个17岁,孩子平时是姑奶给带。这天姑奶带孩子把孩子呛着了,有异物吸入,但孩子呼吸道还通,暂无生命危险。于是这个姑奶带孩子到了睢宁县医院)。

2、首诊医生于4月29日20:10接诊到患儿,判断气管异物,给予吸氧、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21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尽快转院。但孩子姑奶奶不能做主,等患儿父母21:45分来到医院,接诊医生交待情况后,不知何故,直到30日1时23分,首诊医生还多次向患儿父亲催促转院,这中间不知发生了什么?通报没说!直到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才拨打120,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时30分患儿转到到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一个小时后,3时47分患儿突发呼吸暂停。又一个小时后,4时56分,患儿抢救无效死亡。

为什么会突发呼吸暂停?通报也没说。

但以我仅有的一些五官科医学知识推测,可能是异物不大,一开始只是阻塞了一侧气管,只是异物渐渐刺激气道水肿后导致健侧气管也狭窄,最终缺氧失代偿导致患儿死亡。这也是睢宁县医院首诊医生急着转诊患儿的原因。

因为,像这种情况,临床上处理无非两种:

一种是开胸切开气管取出异物;

另一种是直接喉镜下钳取异物。

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涉及到麻醉风险。因为婴儿气道受刺激极其容易发生水肿喉痉挛,术中麻醉通气尤为困难。所以,一般的县级医院很难完成。涉事的睢宁县医院原来只是一个二甲医院,2020年才升级为三级医院,很难完成这样的高风险级别手术。

万不料的是,首诊医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患儿家长转院,患方却一直不积极配合,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但最终却因为这一点,医生、院长、医院、卫健委均付出了严重代价。根据通报,处理结果如下:

1、因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对患儿病情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转诊衔接不到位、向接诊医院告知患儿病情不到位,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

2、睢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涛,被免党内外职务;

3、睢宁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被党内警告处分;

4、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说实话,看完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的这则通报和处理结果,我实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感到莫名其妙。

你既然从卫健委党委书记,到医院院长,再到首诊医生,都一棍子打过去,这么严重的处罚,那就应该把违反首诊负责制的具体细节详细说明,到底是哪里违反?违反了哪一条?也好以儆效尤,让我们今后多加注意,避免踩坑。

可你倒好,整个通报的意思,就是医生积极抢救,多次催促转院,患儿父亲延误转院,导致孩子病情加重死亡,所以决定对医生和医院进行严肃处理。

平心而论,这通报通篇透露出一股子不屈,字里行间感觉全是委屈,给人一种欲说还休,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这之间难不成还有哪些言犹未尽的具体情况?

在此,我就不妄加揣测了!面对这样的调查结果,仅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1、何为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这是纲,纲举目张,不说清楚,会给医生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带来困扰。

当首诊医生面临自己和医院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初步处理后,及时建议转诊到上级有能力救治的医院,而在这一过程中因为患方的种种原因遇阻不积极配合,这个责任,也要纳入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这个筐子里,让医生去背?

本案中,患儿从进医院到死亡,中间长达七八个小时,这也能怪医生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但凡稍微想一下,也都会明白其中的问题发生在哪儿?

医生再怎么落实首诊负责制,你也得患方全力配合啊?!首诊负责制,如果变成了一台独角戏,其结果,必然是悲剧结局!

医生不是神医喜来乐,更不是救难观音,拿柳枝净瓶甘露一洒就能起死回生。

可现在的社会风气偏偏就是,只要患者一死,就是想方设法找你医生的错。闹得现在的医生腹背受敌,整天呆在医院,家不敢回,休息都不敢离开医院,没有自由,就怕患者出事!

不管什么情况,患者死了就必须让医生负责,医生怎么负得了?最后还不是整个社会买单!医院是国家的,医生是医院的,赔的每一分钱所导致的伦理上的代价,最终都会分摊到每个患者的头上。

有一点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患方家属延误转院导致的病人死亡,却非要把板子打到医方身上?

不管何病何因,只要医生没救活,就必须追责,那是不是警察没抓住小偷,老师没教好学生,都要赔钱?

真是岂有此理!

为什么这些年才医患矛盾重重?

所发生的医疗纠纷超出了过去几十年的总和?

就是因为坏了规矩!

从只要人死在医院,就必须负责第一次这样开始,就已经推翻了多米诺骨牌,示范效应产生。这样的做法带来的不良后果,大家看看,在每一次的医疗纠纷中都会彰显,并且显而易见!

不是说患方对医方不可以质疑和追责,但是要尊重医学、尊重证据,讲求因果,这应该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最起码的共识和底线。

2、无真相不正义。

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对医生的诊疗产生疑义,不信任医生,在当下医患关系的大环境下,这也无可厚非。

但是你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去诉求、去维权。

在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责任还没厘清之前,就急不可耐的预设立场,挟舆论公器,为私益服务,这算什么?这是逼迫达成城下之盟!是对医生对医院进行舆论绑架!

医疗是比较专业的行为,需要极其专业的判断能力。网曝医患纠纷,不能你以为就是你以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也不能他以为就以他以为!不能选择性臆断,仅凭一家之言,要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结论不能超出事实依据。更不能通过对事实的组合,用暗示的手法误导网民,煽动情绪。

正义情怀的膨胀,恰恰是失实的渊薮,愿望先行的地方,真相就会远离。生命至上,医者仁心,我们需要一个客观健康的舆论氛围,而不是情绪的发泄场。

这起事件,兹事体大,究竟是患方的延误之责,还是医生落实首诊负责制问题,刨根问底,必须要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来半点含糊。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障碍出在哪里?才是最关键的。只有一是一 二是二的查得一清二楚,说得清楚明白,才是对全体医生负责!

最后,再次重申,有事说事,别攻击医生群体。

医生这个职业,终其一生都要谨小慎微,如履薄冰。每一句话都可能被过度解读,每一项操作都存在风险,1%的风险都可能变成百分之百的医疗纠纷。

做医生难啊!

做首诊医生更难!

别再攻击医生了!

疫情之下,几乎所有的一线医生,都已经加班加到极限了,你还能让他们怎么着?